S18宁合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路面02标路基土石方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6.25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S18宁合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路面02标
1.2招标人:安徽巢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S18宁合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路面02标路基土石方施工招标。
2.2招标项目编号:CHLQ-2024-034
2.3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三个标段
2.4建设地点:合肥市巢湖市中垾镇
2.5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中垾镇。全线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标准,设计速度: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34.5m,分离式路基单幅路基宽度17.0m。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工作内容包括:路基、涵洞、防护排水等工程。本次招标项目分3个工区(一工区K66+762-K68+000,二工区K68+000-K69+800包含中垾互通,三工区(K69+800-K72+311)。拟选择3个中标人。
2.6项目控制价:一工区19636130.34元,二工区25803502.43元,三工区20983570.36元。
2.7计划工期: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开、竣工日期,中标人应无条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费用不予调整。计划工期12个月。
2.8项目类别:☑专业分包 □劳务分包 □材料采购 □机械租赁 □其它
2.9相关质量验收要求:
2.10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备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路基土石方工程业绩,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备查。
备注:
(1)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不能直接体现业绩类别或金额,则需提供其它相应证明材料,如:工程量清单,业主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公章)等证明材料。
(2)若评标委员会对业绩资料真实性质疑,投标人可现场补充其它佐证资料(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如中标通知书、计量资料、发票、网站截图等证明材料。
(3)完工业绩及在建业绩均认可。
(4)后续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业绩真实性进行再次核查,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3投标人财务要求:满足中标签订合同后,按照甲方支付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
3.4质疑答复时间:评标委员会提出质疑,投标人需在15分钟内完成回复(包括提供佐证资料),过期无效。
3.5现场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提供具备相应技术、管理能力的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专职安全员须持安全C证(交安、建安均可)。(中标后提供)
3.6联合体投标情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如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不具备投标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无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后续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进行核查,若存在该情况,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8信用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无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后续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进行核查,若存在该情况,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近一年内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的安全事故的。
(5)投标人近一年内因串围标、履约能力问题被行政处罚或限制投标或通报的。
(6)投标人(含所属子公司)或其主要管理人员以投标人或所属子公司身份起诉招标人的。
“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的信用状况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等进行查询确认。投标人的信用状况评审时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1日16:00,投标人需在本时间段在优质采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4.2报名方式: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上报名
4.3招标文件获取办法:投标人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上查看项目公告页面,点击“立即投标”,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办理购买手续。
4.4请未注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的投标人及时注册审核手续,注册请登录优质采(网址www.youzhicai.com)首页中“会员注册”,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注:会员为免费注册、项目操作如遇问题,可拨打优质采专属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551-62220026(费工)、0551-62620631(解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日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合肥市香樟大道180号,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楼409开评标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7月2日10:00
6.2开标地点:合肥市香樟大道180号,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楼409开评标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hfjtgs.com)、优质采(网址:www.youzhicai.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代理
代理部门: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采部
地 址:合肥市香樟大道180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62720030
8.2招标人(提供本次项目图纸、相应技术服务、项目咨询)
单位名称:安徽巢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15391932277
9.投标保证金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
请投标单位于2024年7月1日16:00:将投标保证金:一标段:拾万元整(100000元);二标段:拾万元整(100000元);三标段:拾万元整(100000元)。转至以下公司帐户: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本次投标项目名称)。
保证金汇款账号:30205149408697(当前保证金账号只对该项目有效!!)
汇款账户户名:安徽省优质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汇款账户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且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开标前招标人将查验到账情况,未到账的投标单位否决其投标。退款只退回投标单位账户,不退还个人。
(2)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向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按照优质采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
10.否决投标文件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否决投标文件:
(1)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2)报价人的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指:控制总价)或修改控制价清单实质性内容(指:清单子目、技术要求、清单数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审查不通过。
(4)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或递交投标文件。
(5)无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或者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份数或投标文件散装(未进行任何装订)或未密封。
(7)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一致认定应予否决投标文件的。
11.流标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项目流标:
(1)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投标任务取消的。
(3)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不满足三家(备注:若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否决投标文件情况,导致经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满足三家,评标委员会可根据项目是否具有竞争性来决定是否继续评审)。
(4)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一致认定应予废标的。
12.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
(1)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签订合同。
(3)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4)经监管部门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情形。
13.其他情况说明
(1)若存在投标人报价一致,导致无法确定中标人(或影响入围情况的),则现场进行再次报价,报价按照投标人清单等比例下浮。
(2)若投标人报价书中,存在部分子目投标单价超过清单控制单价,不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但与清单控制单价存在明显偏差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现场质询,并可要求投标人进行现场修正,若投标人不进行修正,评标委员会可否决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