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8宁合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路面02标安全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4-24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S18宁合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路面02标

1.2 招标人:安徽巢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S18宁合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路面02标安全物资采购招标

2.2 招标项目编号:CHLQ-2024-018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一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合肥市巢湖市中垾镇

2.5建设规模:  /  

2.6 项目控制价:约3295153.4元

2.7 计划工期: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开、竣工日期,中标人应无条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费用不予调整。暂定30个月,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2.8 项目类别:□专业分包 □劳务分包 ☑材料采购 □机械租赁 □其它

2.9 技术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2.10 交货时间要求: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供应合格的材料。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联合体投标情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如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则不具备投标资格,无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后续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进行核查,若存在该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3.4 信用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的,无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后续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进行核查,若存在该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近一年内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的安全事故的;

(5)投标人近一年内因串围标、履约能力问题被行政处罚或限制投标或通报的;

(6)投标人(含所属子公司)或其主要管理人员以投标人或所属子公司身份起诉招标人的。

“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的信用状况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等进行查询确认。投标人的信用状况评审时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424日至2024年4月29日16:00,投标人需在本时间段参与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4.2 报名方式: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上报名

4.3 招标文件获取办法:投标人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上查看项目公告页面,点击“立即投标”,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办理购买手续。

4.4 请未注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的投标人及时注册审核手续,注册请登录优质采(网址www.youzhicai.com)首页中“会员注册”,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注:会员为免费注册、项目操作如遇问题,可拨打优质采专属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551-62220026(费工)、0551-62620631(谢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0:2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合肥市香樟大道180号,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楼409开评标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4月30日10:20

6.2 开标地点: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楼409开评标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站网站发布、优质采(网址www.youzhicai.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代理部门

招标组织单位: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采部

地  址:合肥市香樟大道180号

联系人:孙工

电  话:0551-62720030

8.2 招标人(技术咨询地址)

地址:安徽巢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S18宁合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路面02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赵工  电话:15391932277

9.投标保证金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

请投标单位于2024年4月29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转至以下公司帐户: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本次投标项目名称)

保证金汇款账号:30205149220883(当前保证金账号只对该项目有效!!)
汇款账户户名:安徽省优质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汇款账户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且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开标前招标人将查验到账情况,未到账的投标单位否决其投标。退款只退回投标单位账户,不退还个人。

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向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10. 流标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报价人的报价超过控制价的;

(3)因重大变故,投标任务取消的;

(4)投标产品规格型号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技术参数未达标准;

(5)投标文件未封装或投标文件未装订,存在散装、顺序颠倒等情况;

(6)有效投标人不满足三家;(备注:若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废标情况,导致经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满足三家,评标委员会可根据项目是否具有竞争性来决定是否继续评审)。

(7)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一致认定应予废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