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路桥开办党员干部《准则》《条例》专题培训班
发布日期: 2016-01-29
2016年1月29日上午,巢湖路桥公司党委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会议由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张民昌主持,公司党委书记李青冬、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王良宗、羊俊宝等公司领导,各分公司、项目部、科(室)负责人及各支部书记、委员,共6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
首先,副书记、副总经理王良宗结合交通运输系统科级干部培训班参加市委党校学习的内容,从党的纪律是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以及纪律贵在执行等方面,详细解读了新修订出台的两项党内法规,授课脉络清晰、语言生动、案例翔实,深受启发。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衔接,汲取了党的建设历史经验,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了纪律和道德要求,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创新。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李青冬在会上强调,今后将重点从三抓好做起:一、抓学习领会。《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求全公司党员干部对此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二、抓宣传教育。抓紧对《准则》和《条例》的宣传教育进行统筹安排,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中,纳入公司党委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学习规划。要不断改进教育方式,强化教育实效,使《准则》和《条例》真正入脑入心;三、抓执纪问责。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坚持有纪必执、有执必严,有违必查、有查必究,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持把主要精力聚焦到纪律上,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形成自律和他律的强大合力,全面推进2016年巢湖路桥公司的各项工作。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学习、掌握《准则》和《条例》,会上给培训班的每位学员发放了学习手册和试卷,并要求大家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并递交试卷。
最后,总经理张民昌在开班会议上总结提出,要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重点抓好内循环:一是要把好分包队伍的选择关;二是要把好工程计量与支付关;三是要做好项目结束的审计。同时结合“八项规定”要求把好公车私用、招待费、过节送礼、职工借款等关口,对2016年工作提出要重新理思路,进一步转变经营与生产模式,要形成目标管理激励机制,使巢湖路桥更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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